今年12月2日是我国第十二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今年以“文明交通 你我同行”为主题,旨在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进一步增强公众出行的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接下来,让我们一起学习交通安全知识,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
1.绿灯亮时,准许车辆、行人通行。
2.红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
3.黄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但已超过停止线的车辆和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行人.可以继续通行。
4.黄灯闪烁时,车辆、行人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行走安全
行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须靠边行走。
2.横过车行道,须走人行横道。
3.不准穿越、倚坐道口护拦。
4.不准在道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5.列队通过道路时,每横列不准超过2人。儿童的队列,须在人行道上行进。
横穿马路注意事项:
横穿马路,可能遇到的危险因素会大大增加,应特别注意安全。
1.穿越马路,要听从交通民警的指挥;要遵守交通规则,做到“绿灯行,红灯停”。
2.穿越马路,要走人行横道线;在有过街天桥和过街地道的路段,应自觉走过街天桥和地下通道。
3.穿越马路时,要走直线,不可迂回穿行;在没有人行横道的路段,应先看左边,再看右边,在确认没有机动车通过时才可以穿越马路。
4.不要翻越道路中央的安全护栏和隔离墩。
5.不要突然横穿马路,特别是马路对面有熟人、朋友呼唤时,千万不能贸然通过,应冷静对待,以免发生意外。
乘车安全
汽车、电车等机动车,是人们最常用的交通工具,为保证乘坐安全,应注意以下各点:
1.乘坐公共汽(电)车,要排队候车,按先后顺序上车,不要拥挤。上下车均应等车停稳以后,先下后上,不要争抢。
2.不要把汽油、爆竹等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带入车内。
3.乘车时不要把头、手、胳膊伸出手窗外,以免被对面来车或路边树木等刮伤;也不要向车窗外乱扔杂物,以免伤及他人。
4.乘车时要坐稳扶好,没有座位时,要双脚自然分开,侧向站立,手应握紧扶手,以免车辆紧急刹车时摔倒受伤。
5.坐小轿车时,在前排乘坐时应系好安全带。
6.不要在机动车道上招呼出租车。
电动车由于其“身体娇小”、出行便利等优势,许多家长会选择骑电动车送孩子上下学。大家要格外注意:
1.小学生禁止骑电动车上路(包括共享电动车等)。
2.乘坐他人电动车时,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保证“一盔一带”。
安全是快乐、幸福、健康的首要因素,让我们家校携手,共同教育孩子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让平安伴随每位孩子、每个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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