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宪法精神 争做法治少年——文昌市锦山中心小学“宪法宣传周”倡议书
新闻来源:本站 时间:2020-12-03  打印本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拥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 年宪法,并经历了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四次修订。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讨论稿)》,于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成功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设定国家宪法日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宪法,生生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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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在党和国家事业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的、独特的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把实施宪法摆在全面依法治国的突出位置,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工作,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重大成就。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宪法重要论述精神,广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全面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对于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具有重要意义。

 

宪法和我们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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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读宪法倡议书

亲爱的老师、家长、小朋友们:

即将迈入2020年最后一个月,我们迎来了一年一度的“宪法宣传周”,今年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今年宪法宣传周的主题是: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值此第七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文昌市锦山中心小学向全体师生、家长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我们要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坚定宪法自信,增强宪法自觉,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努力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让宪法信仰植根于我们每个人的内心深处,让宪法实践成为我们的自觉行动。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各位师生、家长朋友们,我们要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从我做起,从小做起,让“法制”扎根我们心中。

文昌市锦山中心小学

2020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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